指定使用者當地時區。
有效期限: | 組態檔、SAS 叫用、OPTIONS 陳述式、SAS 系統選項視窗 |
類別: | 環境控制:語言控制 |
PROC OPTIONS GROUP= | LANGUAGECONTROL |
別名: | TZ=,在必須使用 TIMEZONE= 的受限選項組態檔中除外 |
附註: | 此選項可能會受到網站管理員限制。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SAS System Options: Reference 中第 1 章的 “Restricted Options”。 |
指定由三或四個字元組成的時區名稱。例如,EST 是東部標準時間的時區名稱。
預設 | BLANK,指出 SAS 伺服器時區和用戶端時區相同 |
請參閱 | 如需時區名稱清單,請參閱時區 ID 與時區名稱。 |
指定由 SAS 定義的 region/area 值。當您指定時區 ID 時,SAS 所使用的時區會由時區名稱與日光節約時間規則決定。
附註 | 時區 ID 會與 Java 時區名稱相容。 |
請參閱 | 如需時區 ID 清單,請參閱 時區 ID 與時區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