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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依据变量

分组依据变量使您可以为一个或多个类别变量所定义的每个数据分段拟合模型。所有分组依据变量中的每个独特水平组合都是特定的数据分段。例如,若您有一个分组依据变量,其包含三个水平,则有三个数据分段。但是,若您有两个分组依据变量,其中一个包含三个水平,另一个包含四个水平,则最多有 12 个数据分段。分类水平组合中没有观测时,不会创建数据分段。
SAS Visual Statistics 强制使用最大数量的 BY 组,但使用高级分组依据功能时除外。默认情况下,允许的最大 BY 组数量为 1024。空白数据分段根据模型中允许的最大 BY 组数量进行计数。
在指定两个或更多分组依据变量时,将按照分组依据字段中的变量显示顺序对结果进行分组。
拟合汇总窗口中,选择特定数据分段时,残差图影响图窗口会更新,以仅包括指定数据分段中的观测。
高级分组依据窗口中提供了对变量分组的更多控制。要访问高级分组依据窗口,请点击右窗格中分组依据旁边的高级
“高级分组依据”窗口
通过分组依据字段,您可以选择用于分组的变量。选择使用高级功能选项可以显示指定测度变量的聚合统计量。在测度字段中指定测度变量。聚合字段指定计算平均值还是总和。使用计数字段可指定您需要还是 n 个值。计数下的字段使您可以指定 n 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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