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增加圖形元素,使其在新的列或欄中建立儲存格。此排列方式產生包含多個儲存格的圖形物件。這稱為使用者定義斜格紋。在使用者定義斜格紋中,每個儲存格都會獨立建立,並且可包含不同類型的圖形元素。儲存格會在您以拖放圖形元素的方式建立的列和欄中對齊。
附註: 您無法在資料驅動斜格紋中建立新的列或欄。
若需要資料驅動斜格紋的說明,請參閱關於資料驅動斜格紋 。
此範例顯示包含四個儲存格的使用者定義斜格紋。其中一個儲存格是空的。範例中顯示圖形元素和其被指派的資料。
使用者定義斜格紋
若要建立使用者定義斜格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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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圖形元素從
圖形元素窗格拖放到畫布上。圖形元素會建立在畫布的圖形區域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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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下列方式,將另一個圖形元素拖放到畫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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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圖形元素拖放到現有圖形的右或左框線上可以建立新欄。此區域會成為陰影區,表示新欄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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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圖形元素拖放到現有圖形的上或下框線上可以建立新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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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增加更多儲存格,請繼續將圖形元素拖放到現有圖形的框線上可以建立新的欄或列。將圖形元素拖放到兩欄之間的區域上可以插入新欄。或者,將圖形元素拖放到兩列之間的區域上可以插入新列。如果現有圖形包含空白儲存格的斜格紋,您可以將圖形元素拖放到那個空的儲存格中。
您最多可建立 10 列和 10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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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 在 [
角色定義] 標籤上可以變更預設角色名稱,提供更有意義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