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來源表格屬性
如果在工作區上建立資料查詢和選取表格,或在 [
輸入] 標籤的功能表中選取表格,則可以指定下列項目:
別名
顯示儲存在中繼資料中的 SAS 表格名稱。可以指定新值作為表格別名。此別名會與資料查詢一起儲存,對表格的中繼資料資訊沒有影響。
名稱
顯示中繼資料物件名稱。可以變更 SAS 資料夾樹狀結構中的中繼資料物件名稱,方法是選取物件,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 [重新命名]。
自動聚合
指定此表格的欄增加到查詢時是否要將聚合套用到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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